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公共课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求真学院:
为使2017届毕业生顺利毕业,教务处(部)将组织安排毕业生进行公共课重修考试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.本次毕业生公共课重修考试包括:本科毕业生第八学期公共课重修课程考核、专科生在校期间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公共课课程考核,重修课程按重修学分收费。
2.本次毕业生公共课重修考试定于第十二周(5月10日至12日)进行,各学院(系)务必于4月21日之前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电子稿发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,未缴费重修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。教务处(部)将组织开课学院进行公共课的命题并下发具体考试安排(体育与健康本科重修学生5月12日之前自行联系任课老师考试,专科学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;公共课定于5月10-12日进行,具体时间待重修名单统计后通知)。
4.各学院(系)要通知到每个毕业班重修学生,组织好学生报考事宜。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(往届学生持身份证),两证缺一不可,否则不得参加考试。
5.本次毕业生公共课重修考试由教务处(部)统一安排,各学院(系)具体组织。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。考试结束之后,2017届本、专科毕业生不再安排任何形式的毕业考试。
6.各学院(系)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,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命题并做好试卷保密工作,维护好我校良好的学风、教风;监考教师应严肃考纪并认真核对考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,坚决杜绝替考现象发生,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;教务处(部)将进行巡视检查。
特此通知。
教务处(部)
2017年4月17日